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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104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輔導員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

輔導員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二、目標
()扮演臺中市健康與體育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經營團隊角色,負責市層級與學校教學之規畫、推動、領導、輔導與研究之溝通協調。
()整合教育部健康與體育教育議題輔導群、本市教育局、健康與體育教育學習領域輔導小組、及各國民中小學等層級之健康與體育教師議題研習活動,俾教育資源有效傳播與運用。
()了解各國民中小學推展健康與體育教育現況,彙整相關疑難問題、尋求解決之道並提供諮詢服務、資源統整、整體規畫等工作。
()透過健康與體育教育資源的分享,推動課程與教學改革與教材研發,以發掘編寫教材教法人才、提升本市教師之人權教育、多元創新的教學知能。
()開設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對話平台,獎勵教師在多向溝通中找到更適合落實健康與體育教育融入教學的方法與技巧。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健康與體育輔導團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計15人。
四、實施對象:本市健康與體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輔導小組成員。
五、辦理期間:1041-12
六、活動內容
()團員增能團員專業對話分享、經驗交流,研發有效教學、多元評量之策略。
()專業發展協助各校教師進行專業成長規劃,提升教學品質,進行課綱轉化、推動多元評量,利用團務會議成立學習社群工作坊,厚植領導教師專業發展之優質人力。
()諮詢服務傳達課程與教學政策,倡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願景與理念,成為市內各國中小學校教師諮詢服務窗口、發現與解決健康與體育教育相關問題。
()政協調:團員反映課程實施及教學輔導現場行政環境問題及解決、決策規劃、團務檢討等。
()評估檢核:定期評鑑檢討與及時協助解決問題,每個月進行輔導團網站檢核,整合各種資源加以應用,據以檢討改進,提升網站運作成效。


()統整資源:結合各種教材資源,達到資源共享,藉由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教學網站之討論區、資源分享、輔導員平台進行資訊交流與知識分享。專屬網站平台:http://phy-j.guidance.tc.edu.tw/
七、課程表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主題
地點
1
1/9
09:00-12:30
團務會議
中小學健康與體育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輔導員諮詢輔導專業能力
國光國小
2
3/13
09:00-12:30
團務會議
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適應體育運用在健康與體育領域(內聘)
南屯國小
3
4/10
09:00-12:30
團務會議
有效教學策略融入健康與體育教育議題教學(內聘)
國光國小
4
5/20
09:00-12:30
團務會議
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教學網路環境建置在教學實務分享與教育研究與課程發展成果彙整
豐洲國小
5
6/12
09:00-12:30
團務會議
閱讀理解策略融入健康與體育教育議題教學(內聘)
大肚國小
6
9/18
09:00-12:30
團務會議
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健康與體育教育議題教學品質提升策略發展
南屯國小
7
10/16
09:00-12:30
團務會議
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創新教材實作與有效教學策略應用於健康與體育領域」 (內聘)
大肚國小
8
11/13
09:00-12:30
團務會議
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教學網路環境建置在健康與體育教學實務操作與分享(內聘)
塗城國小
9
12/11
09:00-12:30
團務會議
中小學健康與體育專業社群對話討論
輔導員諮詢輔導專業能力
豐洲國小
八、報名方式: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承辦單位:梧棲區中港高中)



九、預期效果
()增進校長、行政、教師專業知能與素養,並提升精進課程教學能力,落實健康與體育教育成效。
()提升教師運用現有教材設計教學活動之能力,精進並活化教師教學。
十、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一、注意事項
()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參加。
()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二、經費來源: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三、成效與考核
()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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